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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代表:建筑渗漏根源在于防水产品的应用遇到了制度瓶颈

2020-05-28

导语


当年徐昭东教授提交《关于治理建筑渗漏问题的建议》人大议案的时候,有30位人大代表附议签名。

今年张雄教授提交的《修订建筑防水工程质量规范与防水材料标准的建议》议案,也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关注和支持,全国人大代表、金晶集团董事长王刚就是其中一位。

王刚表示,虽然他从事的是玻璃行业,但他在建筑节能专题调研过程中发现,建筑防水也是业主反应比较强烈的问题。

作为连续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王刚也把建筑防水作为调研专题之一,试图发现建筑防水专业领域目前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建议等方式提交国家相关部委。

行业如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王刚认为,只有从制度规范设计、产业升级等方面进行改进,提升行业集中度,加强行业内部自律,改善下游竞争格局,才能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防水


近年来,我国建筑防水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产品生产设备和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行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逐年提高,我国防水产品品种与国际基本同步,重点大型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建筑防水的消费端暴露出来的问题却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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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以招标为主,而且许多工程实行的是“低价中标”,由于目前防水工程造价只占整个建筑造价的1%~2%,有时还会被总包单位压价,防水工程的合理利润空间非常小,许多投标人会通过降低材料成本等措施压价投标,争取获得某个工程。

建筑防水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保证防水工程质量,材料、设计、施工和监管措施诸环节必须全部到位。上述任何一个环节缺失都会造成建筑渗漏。



建筑渗漏不但影响美观、影响生活,而且还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特别是建筑的屋面渗漏会影响建筑结构及寿命,引发安全隐患。

建筑渗漏问题已成为了建筑的通病之一,给建筑安全和百姓生活带来了困扰,从客观上阻碍了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改革完善防水行业招投标机制、提高防水工程定额等迫在眉睫。



建议中提到的中国建筑防水协会近年开展的一项“全国建筑渗漏状况调查”也说明了建筑渗漏问题的严重性:

抽样调查了建筑屋面样本2849个,出现不同程度渗漏的有2716个,渗漏率达到95.33%;抽样调查了地下建筑样本1777个,出现不同程度渗漏的有1022个,渗漏率达到57.51%;抽样调查了住户样本3674个,出现不同程度渗漏的有1377个,渗漏率达到37.48%。



目前建筑防水工程渗漏情况如此严重,根源在哪里?根本原因在于防水产品的应用遇到了制度瓶颈。

首先,建筑防水领域的5年保修期相关规定,使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客户仅仅满足于5年保修期的目标,对防水产品和防水系统的耐久性、可靠性等要求不高,导致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质量良莠不齐。

其次,建筑规划的防水工程定额过低,工程操作中防水材料“低价中标”现象普遍,加之建筑防水验收国家标准为非强制性标准,质量检验形同虚设。

Z后,承接防水施工业务的大部分是小型防水施工承包商,大多不具备施工资质。全国约有150万名防水施工人员,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缺乏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



住建部去年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40项工程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指出相应的防水层、电气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的设计工作年限,需与主体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配合。建筑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提升带来相关防水材料、管道、电气等的要求工作年限提升,即材料质量和耐久性显著提升。

作为建筑工程领域质量提升Z为不可或缺的一环,建筑防水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如何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王刚认为,要从制度规范设计、产业升级等方面进行改进,提升行业集中度,加强行业内部自律,改善下游竞争格局,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从长远看,推动行业标准提升直至对标防水国际标准,将走出真正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王刚表示,基于行业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推进建筑防水材料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刻不容缓。他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是提高产品和工程标准。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尽快出台强制性工程规范《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和配套系列防水专业工程技术规范,提高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步提高防水材料的产品标准,适应《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要求;建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进改革防水产品送检制度,由来样送检改为抽样检验,建筑防水材料的国家监督抽查应坚持从工程现场取样,以此保证产品检验报告真实有效。同时,要求检验单位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二是提高防水工程定额。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高与建筑防水设计工作年限相符合的防水施工定额标准,使防水工程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从普遍的1%~2%提高至3%~5%。在欧美地区,防水工程定额一般占总造价的10%左右,我国多数处于1%的比例,严重挤压了防水企业的生存空间,导致偷工减料、低价竞争频发。


三是改革完善招投标机制。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改革防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破除单纯的“Z低价中标”招投标模式,坚持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招投标导向。对不同品质技术性能服务保障的防水材料,不应该统一价格,不宜采取低价中标的唯一办法。


四是改革“保修制度”为“保证制度”。

建议有关立法部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改为“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制度”;或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条第一、二款分别规定的“防渗漏工程的Z低保修期限为5年”适当延长为“10年”。


五是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的防水供应商标准要求。

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出台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的防水产品和工程供应商准入门槛相关政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防水材料应该实施25年、30年及与建筑同寿命的要求,达不到一定资质要求的企业,不能作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的防水产品和工程供应商。



此外,王刚还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推动加大防水从业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防水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本文来 中国防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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